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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

发布日期: 2024-02-08 07:55
来源: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示范区

 

 

一、领导信息:

李焕民  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全面工作。

杜少华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人事教育股、信息中心。

杨淼鑫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收入核算股、税源管理股。

杨吉安  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分管纪检组。

冯少伟  二级主办 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纳税服务股。

李陇娟  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税政股、征收管理股。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及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税务局党委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一路中段路西(聚鑫苑小区东门口)

联系电话:0398-2751062

传真电话:0398-2815557

邮政编码:472000

电子邮箱:smxsfqswj@126.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30-12:00 14:30-17:30 ;

                                   冬季 8:30-12:00 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