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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三门峡市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政策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 2022-03-09 16:43
来源: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示范区
浏览量: 233

 为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54号),结合我市实际,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制定了《三门峡市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实施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实施意见》背景、依据、出台目的

  (一)制定《实施办法》背景

  大力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在学习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根据豫政办〔202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订《实施办法》。

  (二)制定《实施办法》的依据

  本《实施办法》主要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54号)文件。

  (三)出台《实施办法》的目的

  以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改革为突破口,以开发区等功能区为先行推进实施试点,以转变工作理念、提高服务效能、压减审批时限为目标,以统一事项清单、统一流程再造、统一平台办理为核心,建立政府靠前服务、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管理模式,巩固提升“放管服”改革、告知性备案、并联办理、多规合一、区域评估、多评合一、容缺办理等工作成效,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变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打造“审批少、流程优、效率高、服务好”的投资环境,努力将三门峡市打造成为中西部地区营商环境最优城市。

  二、制定《实施意见》过程

  收到《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54号)后,在认真学习省《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和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形成《三门峡市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初稿。

  三、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我们征求了市住建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4个局委和8个县市区政府意见,有4家单位有意见,2家单位意见全部采纳,2家单位意见部分采纳。

  未采纳意见:

  (一)市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建议将“(六)完善承诺制改革配套制度的第一项任务设立综合服务窗口的牵头责任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委、政务和大数据局牵头修改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理由是市政务和大数据局没有综窗人员编制及经费预算安排。

  未采纳理由: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应依据省、市工作安排与相关部门协调人员、经费等,并完成线下窗口设置任务。

  (二)灵宝市建议在“(五)强化事中事后部门协同监管”中加入“事前监管,开展市场主体准入前诚信教育。”

  未采纳理由:开展市场主体准入前诚信教育应在尊重企业意愿的基础上、从服务企业出发适时适度开展,《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统一名称和申请材料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豫发改投资〔2019〕318号)要求不宜增加事前监管事项和市场主体准入条件。

  四、《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包含5个部分,分别是:总体要求、实施范围、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五、文件时效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六、政策问答

  (一)《实施办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2+7’九区试点”内进行积极探索,总结经验,积极由开发区等向全市推广。适用于《河南省企业投资核准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等),其中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是指对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利益不产生重大影响的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

  (二)《实施办法》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重点任务主要包括6个方面:一是统一报建事项清单。坚持“能服务的提前办、能承诺的直接批、能简化的不保留”的原则,梳理形成全省统一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事项清单,一次性告知企业。二是统一优化审批流程。按照政府统一服务事项(14项)、企业信用承诺事项(8项)、保留审批事项(6项)进行分类处理,以供地、开工、竣工投产为节点,简化审批环节,调整审批时序,实行并联办理,再造审批流程。三是统一在线并联办理。按照省统一部署安排,依托省在线平台,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事项实行一网通办,市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工作要求,做好项目受理、办理等各项工作。四是深入推进开发区承诺制改革。深入推进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加大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力度,开发区内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全承诺、拿地即可开工”。五是强化事中事后部门协同监管。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抽查和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及时排查并消除隐患。六是完善承诺制改革配套制度。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涉及的项目受理、办理、监管、惩戒等全流程配套制度体系,推动承诺制改革落地见效。

  七、政策解读人

  姓名:李小刚   联系电话:0398-2825326


如有疑问,请联系0398-282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