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江之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含锑金精矿资源化综合回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河南江之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含锑金精矿资源化综合回收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河南江之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含锑金精矿资源化综合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 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含锑金精矿资源化综合回收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江之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三门峡市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三门峡黄河铝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利用现有闲置车间新建含锑金精矿资源化综合回收生产线及相关公辅设施。工艺技术:新建浸出、洗涤系统,锑综合回收系统,硫代硫酸钠回收系统等;采用先进工艺提高金精矿品质并综合回收锑、硫元素。主产品为金精矿,副产品为锑酸钠、硫代硫酸钠。
二、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河南江之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三门峡黄河铝业有限公司厂区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3397928811
三、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洛阳市永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联东U谷洛阳国际企业港19栋1单元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5838816186
四、 公众参与对象及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参与对象为项目周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公众可通过附件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DWCyQSHu3MuomPLvPsAmQ
提取码:607q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 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河南江之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