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深入推进肉制品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与合法权益。从即日起,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三门峡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乡村发展服务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养殖屠宰环节。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非法销售、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畜禽;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私屠滥宰);在畜禽屠宰、运输、加工等环节对畜禽产品注水、注药或注入其他非法添加物质;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
(二)生产加工环节。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许可过期,擅自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原料;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非法使用鸡肉、猪肉、鸭肉、马肉等冒充牛、羊、驴肉或以涂抹香膏、血液等方式加工假劣牛羊肉制品的,以调理肉冒充牛、羊等原切肉,滥用甲醛等物质加工牛肚、血旺等肉制品的,使用未切除“三腺”、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糟头肉”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经营流通环节。销售来源不明、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产品;销售注水肉、走私冻肉、过期变质肉制品;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销售;网络电商平台、直播带货、外卖平台等线上渠道销售假劣肉制品、虚假宣传;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假冒伪劣的肉制品,以调理肉冒充原切肉误导消费者。
(四)其他违法行为。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生产日期、虚假标注食品配料表;假冒他人涉肉类产品注册商标;买卖、伪造、变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相关资质文件。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名称、地址、负责人等)、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照片、视频、票据等),以便执法部门迅速核查处置。
(二)举报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各项权利;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三门峡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110 0398-3682518 0398-3682523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12315 0398- 2751087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乡村发展服务部:0398-2751120
(二)举报信件邮寄地址: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紫阳路北路18号
三门峡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圆通路中段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乡村发展服务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圆通路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180米示范区管委会315室
本公告由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三门峡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乡村发展服务部负责解释。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三门峡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乡村发展服务部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