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示范区2021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部分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13号)中“讲课答辩最终成绩60分及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在下一年度参加评审时可以不再进行讲课答辩”的规定,结合2021年度示范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讲课答辩分数和职称评审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未通过,但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3月9日——2022年4月8日
附件:示范区2021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部分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专业 |
1 | 李娜娜 | 灵宝市第五高级中学 | 中学语文 |
2 | 郑丽丽 | 灵宝市第五高级中学 | 中学语文 |
3 | 张 慧 | 三门峡高新一中 | 政 治 |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