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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退休职工遗属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6-29 10:35
来源: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示范区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退〔2007〕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阳店镇政府对其单位职工付红莲(已亡故)、教育文化局对其下属大王中心学校退休职工赵仙娥(已亡故)的遗属情况进行了摸排和核对,核实情况如下:

阳店镇单位职工付红莲(已亡故)其父付银章、其母贾软生活困难,且无固定收入来源,其女王语涵未满18周岁符合享受生活困难补助条件。

大王中心校退休职工赵仙娥(已亡故)其夫高纪才,生活困难,且无固定收入来源,符合享受生活困难补助条件。

现按照程序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7月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附件:遗属困难补助申请名单.docx

联系电话:2751210;

电子邮箱:smxssfzzb@163.com。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