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局(办、分局、中心),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1号)、《关于印发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的通知》(豫文明办〔2019〕20号)和《 三门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三卫〔2022〕3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文明单位在社会公益活动中的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弘扬大爱无疆,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将2023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全民参与无偿献血 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开展无偿献血,是保障临床用血和安全输血,达到救人利己,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需要。同时又是一种提高全民素养,弘扬大爱无疆,团结互助的社会共济行为。为大力配合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活动,各镇(街道办)、各区直单位、各企业要在确保完成本单位献血任务的同时,积极宣传动员辖区各社区、村组居民、驻地企业职工加入无偿献血队伍之中。 二、组织实施,确保无偿献血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各镇(街道办)、各区直单位、各企业请按照无偿献血任务时间安排,提前通过悬挂横幅、微信公众号及广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活动。自行联系三门峡市中心血站出动采血车现场采血(市血站联系人:陈洁主任18239878979)。社会事业局每月对无偿献血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年底对献血达标的单位给予表彰,不达标的单位予以全区通报,文明办将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测评体系。 三、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献血人员要携带身份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服从现场管理,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有序排队; 2、所有献血人员,在献血完成后,在不出现异常反应的情况下应及时离开现场,做到不流动、不聚集。 (二)献血注意事项 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不包括社保卡),可提前进行微信扫码登记。 2、年龄: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体重:男性≥50公斤,女性≥45公斤; 3、体温、血压、脉搏正常,血红蛋白、乙肝表面抗原、肝转氨酶初筛检查结果正常; 4、女性避开月经期及其前后三天; 5、献血前一周无感冒、发热、服药等情况。 6、不要空腹献血,宜清淡饮食,献血前一餐不要吃高脂肪或高蛋白食品,不要饮酒。 7、注意倾听工作人员交待的注意事项。 8、极少数献血者献血后数小时内出现头晕等不适,请就地蹲下、坐下或卧倒,避免意外伤害发生。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社会事业局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