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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告知书

发布日期: 2023-09-29 20:00
来源: 三门峡示范区 三门峡高新区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各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区纪检监察工委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和各类市场主体公开受理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监察对象破坏亲清政商关系、损害营商环境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现将受理内容和举报方式告知如下。

一、受理内容

重点受理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及监察对象违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明确的“政商交往负面清单”问题及其他破坏亲清政商关系、损害营商环境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主要包括:

(一)执法不文明、简单粗暴、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任性检查、多头检查,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二)贯彻助企惠企政策不到位落实政策不到位,落实政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或暗设门槛、私设条件,助企惠企政策空转等问题;

(三)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不讲诚信、不守承诺,新官不理旧账,重大项目审批、招投标、资金拨付中作风不实、落实不力,影响项目正常推进等问题;

(四)审批事项该放不放、流程过多过繁、审批环节互为前置,不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让企业多头跑、重复跑,办事流程不清晰、收费标准不明晰,勾结“黑中介”寻租谋利等问题;

(五)其他破坏亲清政商关系、损害营商环境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涉法涉诉类、首次反映后正在处理期间再次反映问题,以及不属于纪检监察类、营商环境类问题,不予受理。

二、举报方式

1.来信请寄: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专班;

2.举报电话:0398-2751690;

3.电子邮箱:cyjjqjgw@163.com。

三、集中受理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欢迎社会各界、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区纪检监察工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告知。


政商交往负面清单


·不得向企业乱伸手。

·不得在监督管理服务中人为设置障碍、选择性执法。

·不得在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项目招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制定实施歧视性政策。

·不得在联系企业过程中只挂名不履职、只联络不服务。

·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

·不得违规干预和插手企业项目选定、招标、工程建设、采购销售等市场经济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企业合法权益。

·不得违规在企业兼职、挂靠或借用资格资质证书。

·不得以刑事案件名义等违规插手企业经济纠纷。

·不得“新官不理旧账”。

——摘自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商交往行为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