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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污水管网接入秩序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24 08:52
来源: 三门峡示范区 三门峡高新区

 

各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居民:

示范区主城区的供热、排污、排水等市政管网设施是保障广大居民生产生活及正常运转最基本的市政设施,需要大家共同维护。经排查,发现一些企业将污水管误接到雨水排水管网,导致污水直接排放到河流,造成河水污染。既给市政管网设施管理造成了极大破坏,也严重破坏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为进一步规范污水排放秩序,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

自即日起,有需要接入污水管网的居民或者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十五个工作日内报备;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报备的,一经发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五十条进行处罚。

欢迎广大居民及施工企业对违法接入、开挖市政管网的行为进行举报。

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第三分局:0398-2751075

区城管执法大队:0398-275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