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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关于八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4-06-21 10:24
来源: 中共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根据中共三门峡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11月6日至12月25日,三门峡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展了“拼经济”专项巡察。2024年1月23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认识,科学统筹,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整改工作。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将贯彻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讲政治的态度、抓机遇的意识和敢担当的精神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二)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措施,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中共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内容、整改要求、整改步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

(三)从严从实,聚焦整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定时调度,督导检查重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要求和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列入“第一议题”,重新修改完善《中共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会议精神,并安排专人进行发言,对学习内容进行理解汇报。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针对性的提出多项举措,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探索实行《管委会+企业“三分离、双轨制”制度的实施方案》;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出台《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十拼”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建立了“周调度、月点评、季观摩、年考核”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在乡村振兴方面,提出“四合”模式;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开展“共筑廉洁家风,守护幸福家庭”家风宣讲活动;在科技创新方面,建立院士产业园、隧道工程灾变防控与智能建养全国重点实验室政产学研用一体化总部等。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将“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以及市委提出的“13561”工作布局在党工委会议上进行学习,并广泛宣传,在区级微信公众号平台设立“关注”专栏发布相关信息。

2.关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不够扎实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落实。我区已召开12次专题例会,对黄河一级支流生态修复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开展了全面排查,梳理出黄河一级支流项目涉及的相关资料,逐个研判,同时聘请专家和专业机构,全面完善项目相关资料。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脱贫人口月动态监测排查,加强务工监测,持续落实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产业就业奖补、公益性岗位等政策。定期监测脱贫户健康状况,通过河南医保信息系统每月对普通群众住院高额自费和监测户的住院情况进行监测。走访排查帮助解决医疗救助未报销、慢病卡未办理等问题,并坚持入户宣讲与随访。三是加大统筹城乡发展。一是对标功能定位精准谋划。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制定2024年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统筹指导全区乡村振兴工作。加快项目建设促进城乡融合,围绕示范创建抓城乡一体,推进村社融合改革助力农村发展,制定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和《奖励办法》,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用力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推进民生实事上发力。居民医保参保上,认真安排居民参保宣传、登记、缴费工作,多次在我区公众号发布参保缴费提醒,并在各个行政村微信群积极宣传,引导城乡居民按照税务部门提供的“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等规范缴费渠道进行缴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上,认真核实认定人员信息,提前规划养老资金,积极同相关部门对接沟通,及时核实认定情况,预估所需发放资金,纳入下年度预算,待款项下达至中心账户后,第一时间拨付给被征地群众。二是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上发力。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全部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县级包案领导、科级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全部落实“四定四包”工作责任。持续强化领导干部下访接访。认真落实《关于深入践行“浦江经验”提升市县领导下访接访工作质效的意见》,每月制定县级党政干部接访日程安排表。面对面约见群众、把群众吸附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到市级及以上的信访量得到了有效控制。

4.关于“防范风险意识不牢固,预案措施不严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普法宣传。扎实开展“法律六进”,集中宣传反电信诈骗、民法典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整改以来共组织开展10次宣传活动,发放各类普法宣传书籍和资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余人次。积极联合社区、妇联、文明办等部门开展“送法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现场为居民讲解真实案例,将法带入基层。借助庙会人群集聚之机,向群众面对面宣传防电诈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二是强化摸排走访。围绕元旦、春节、两会、清明、五一、十一等重要节会,突出危化、消防、燃气、交通、住建等重点领域,开展全领域、全时段的安全“大检查、大起底、大整改”行动,组织召开各级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及时通报反馈检查发现问题,专家分类辅导,企业精准施治,确保将隐患整改到位,切实守牢安全底线。三是强化监督执法。多次联合洛阳市、湖滨区、义马市、开发区、卢氏县等开展异地安全执法检查,借助外力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隐患,杜绝安全风险,形成闭环管理。

5.关于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成立由党工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了《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并把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纳入集体学习内容。二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研究会议,传达市委第五巡察组对示范区巡察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深化思想认识,给党工委班子成员发放工作提示,明确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责述廉述学报告。三是制定意识形态专项督查方案,与区纪委、巡察办做好协调配合,对各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四是完善《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测评体系考核办法(试行)》,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考核机制。

(二)关于“落实‘拼经济’工作要求还有短板,‘十拼’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拼经济’工作的效率、效益、效果还不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拼”的指标上,持续落实“周调度、月监测、季通报”工作机制,做好企业培育、筛选、扶持、跟踪监测和规范工作,扎实、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二是“拼”的效率上,进一步完善“拼招商”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更加贴合当前招商引资工作实际,促进“重大项目抓跟踪、在谈项目抓签约、签约项目抓开工、开工项目抓到资”,大力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全面提升招商引资实效。持续践行“两区六园”发展路径,将招商引资等业务下沉至六大产业园,扎实开展以商招商、集群式招商等。三是“拼”的保障上,在土地方面,土地出让权下放之后,相关程序内部运行,简化了行政手续,提高了办事效率。在建设方面,已全面梳理自身职能,优化审批流程,制定了《建筑领域项目服务手册》,加快项目落地进度。在执法方面,邀请市城管局有执法权的相关部门到示范区进行联合执法,并上报审批事项,助力企业在最短时间内取得许可证。在政策方面,修改出台新的优惠政策《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财税支持、固定资产、科技创新及人才引进等方面政策,为项目落地提供坚实保障。

2.关于“‘拼经济’工作成色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新兴产业带动能力方面。对标有研发机构、有研发人员、有研发经费、有产学研合作的“四有”要求,持续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全覆盖专项行动,激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提升企业产品附加值。出台了《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关于支持中试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二是延链补链强链方面。培育领军型“链主”企业。支持示范区围绕主导产业,按照“壮大一批、改造一批、引进一批”思路,聚力引培一批具有产业链整合能力的“链主”企业。建立“链主”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实施“一对一”精准服务,助其提升发展能级。持续做好河南省头雁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等荣誉项目申报,帮助企业做好制造业“龙头”品牌效应。围绕“链主”企业培育中小配套企业。依托中金新材料产业园、铝工业循环经济产业园、大唐新能源产业园、科技创新产业园,围绕“链主”企业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的中小配套企业,提高以“链主”企业为引领、中小配套企业为支撑的产业链韧性水平。推动发展产业链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改善科技创新融资环境,大力推广“科技贷”、“专精特新贷”。建立健全公共服务平台。支持科技大市场等服务平台建设,为推进产业链式发展提供支撑。目前,我区已获批1家全国重点实验室,1家省级重点实验室,2家中原学者工作站,10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市级各类平台110个。树立项目为王,依托六大产业园区,围绕有色金属冶炼及精深加工、先进装备制造两大主导产业及龙头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发挥产业优势,把抓项目强产业作为拼经济比发展的重要抓手,促进产业链的协同发展,以延链补链强链驱动产业集群发展。三是“拼创新”方面。加大培育创新平台的力度。增加资源投入,制定具体的培育计划和目标,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实质性突破。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数量。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更多高新技术企业入驻;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平台的数量和质量。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的占比。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解决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建立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和产品。

3.关于“‘拼经济’工作内功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营商环境上,主动提升服务企业意识不强,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尽快拨付到位。二是前瞻谋划上,健全优化投资决策机制,由招商引资牵头单位拿出项目投资方案,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及集团公司投委会集中民主决策。提升产业规划水平,推进产业布局优化,强化产业规划顶层设计和链主型企业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提升产业集群水平。促进要素资源集聚,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构建多元融资体系等方式,持续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孵化器”与“加速器”。完善风险控制机制,提升投融资平台的经营管理水平,在项目前期阶段,科学评估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及合理性,最大限度规避投资风险。三是体制机制上,着力推进社会职能剥离方面,高新区范围内社会管理职能剥离至属地乡镇、街道。同时搭建开发区和属地政府的协调沟通平台,领导分包重点企业、首席服务等已覆盖至辖区107家企业。着力畅通运行机制。在公司化改革方面,将公司内部架构优化为2大板块、7个部门,并立足我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规划建设6个产业园,目前七部六园已平稳运行。在运行机制方面,“十拼”考核工作已持续推进10个月,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十拼”考核方案》。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管党治党‘宽松软’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工委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工委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传达贯彻八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并制定了《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意见》。在党工委扩大会上多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并积极开展研讨交流。二是积极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将主体责任教育与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一并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成立党工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制定全区党员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区党工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通过自学、观看警示教育片和交流发言的方式开展集中研讨。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印发《警示通报》,通报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10起以上,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伴。严格“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制度,已安排每半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一次。三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建立责任制考核细则,明确党工委班子、第一责任人及班子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 主体责任重点和具体工作清单,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廉政意识,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坚持经常性组织党规党纪集中学习教育,组织全区干部上廉政党课,坚持每周编发《案例通报》,不断增强全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抓好廉洁过节工作,在清明期间成立3个监督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并通过加强廉洁提醒、通报典型案例等措施,持续营造“廉节”氛围。

2.关于“纪工委监督执纪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对工作重点进行调整,明确监督检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主要承担服务保障经济建设职能,其他科室全力以赴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二是督促乡镇党委政府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已将纪(工)委书记承担的大部分非纪检工作分离出去,保证其主要精力用于本职工作。三是加强信访举报分析研判工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分析,推动信访举报向问题线索转化。四是采取实践锻炼办法,选派3名办案人员到上级部门学习办案经验,并安排2名办案人员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联合办案,切实提高办案能力。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示范区党政办公室按照三示范区工组〔2020〕27号文件要求,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消费扶贫工作。下一步将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对财务票据严格把关,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二是对违规报销通信费问题,目前已全部退回违规报销通信费用,并对报账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党政办公室继续加强对报销的管理,明确报销的标准和范围,并严格执行报销程序,确保报销的合法性。三是加强对报销的审核,建立完善的审核机制,对报销的费用严格审核,确保报销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同时加强对报销的监督,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报销的规范性。

4.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员深入学习《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务及商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报账员财经法规意识。二是加强资金支付制度建设,严肃财经纪律。财政金融部面向区直各单位、乡镇(街道办)印发《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财务报销票据审核,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资金支付管理工作。三是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加大监督审核。进一步明确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范围,对所有支出(特别是各预算单位经费类支出)加大审核力度,采用直接支付方式后,针对各类资金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的分类方式和管理方式,提高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同时,严把审核关口,保证集中支付审核质量,在审核过程中,始终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认真履行审核审批事项。

5.关于“招投标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示范区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工作管理,对招投标工作定期进行研究,对重大招投标项目进行会议研究,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自查和整改,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对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深入学习招投标相关规定,剖析原因,严肃纪律,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坚决杜绝因专业知识不足,把关不严出现问题。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健全决策咨询、风险评估、公示公开等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二是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和政策规定,对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坚持会前充分酝酿讨论、会议集体决定的原则,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三是落实末位表态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制度,规范会议流程,按领导班子排序的倒序进行表态发言,党工委书记末位表态发言。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短板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党工委班子成员与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台账,党工委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结合实际联系1个基层党支部,包括“五星”支部创建、乡村振兴任务重、沿黄示范带等农村和非公企业、学校等重点基层党支部,落实“四下基层”,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二是健全高新集团党组织,批复成立三门峡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经过选举产生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党委委员5人;并根据工作需要,向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派驻纪检监察室主任,在示范区纪检监察工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持续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三是召开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各镇、街道和区直机关、教育文化服务中心、非公等党(工)委书记进行现场述职,进一步形成大抓基层基础的整体合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3.关于“干部队伍和人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职务、年龄、工作时间等类型分类建立全区干部台账。二是畅通渠道,持续加大选用力度,对政治强、勇担当、有本事、潜力大的年轻干部,结合“十拼”工作排名,优先选拔任用。三是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等因素,坚持优中选优,选拔优秀干部进入乡镇班子任职。四是目前已建立《职(员)级晋升使用情况台账》,及时掌握空余职(员)级职数,定期对职(员)级职数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干部队伍中长期规划,分期分批适时有序推进职级晋升,真正让职(员)级职数使用“流动”起来,充分发挥职(员)级晋升的激励作用,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五)关于“抓整改的政治责任扛得不牢,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示范区深入学习《三门峡市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实施办法》,区党工委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对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接受,立行立改。二是区党工委会议上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强调被巡察党组织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应当把整改工作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明确了纪委、组织、巡察及职能部门等的职责。三是为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更好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示范区结合实际,采取“一托二”的方式于4月1日至5月30日,对教育文化服务中心、示范区实验高中(灵宝市第五高级中学)、社会事务部、示范区人民医院(疾控中心)等4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2.关于“推动巡察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区党工委组织各单位负责人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强调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一岗双责”,把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二是针对整改不彻底、边改边犯等问题,区党工委已制定整改任务分工表,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并要求区级分管领导全面对照从严从实督促整改。三是全面梳理七届市委第八轮及八届市委第五轮两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并将存在问题纳入区巡察工作重点内容,确保按节点严要求从源头上解决这些问题,对仍存在此类问题的单位,以钉钉子精神紧盯不放、持续整改,确保不留死角、全面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751158;邮政信箱: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圆通路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电子信箱smxcyjjqxcb@126.com。

 

 

 

中共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