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示范区管委会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部(局、办、分局、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全区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管委会编制了《示范区管委会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将此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法律法规另有决策程序规定的事项,依照其决策程序规定执行。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全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新增或者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阐明理由依据,提出书面建议,按程序报区政府审定。
三、区党政办公室将对列入《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和监督。
四、目录实行年终总公开制度。年底前向社会公示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完成情况。
附件:示范区管委会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政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示范区管委会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决策单位 | 承办单位 |
1 |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雨水管网综合改造提升项目 | 示范区管委会 | 示范区建设管理部 |
2 |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 示范区管委会 | 示范区城市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3 |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事项 | 示范区管委会 | 示范区城市管理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