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示范区召开《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宣讲贯彻会
11月12日,在管委会三楼职工之家召开《河南省社会治理条例》宣讲贯彻会,区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参会。
会议指出,《条例》于2025年9月29日经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地方性法规。《条例》立足河南实际,明确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治理体系,围绕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基层基础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等重点领域作出系统规范,为全省社会治理工作提供了坚实法治遵循。
会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通过专题研讨、案例教学等方式,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治理工作的能力。二是要加强宣传,利用媒体平台、宣传窗口等多种形式,让《条例》精神走进千家万户,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三是要协同推进,结合行业实际和工作特点,细化配套措施,将《条例》要求融入公共服务、矛盾化解、安全防控等具体工作,切实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治理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