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三门峡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三扶贫办〔2017〕70号)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本次分配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合计410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41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关于巩固脱贫成果项目资金调整的通知》三示范乡振[2022]4号文件要求,现将三门峡市财政局、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三财预[2022]146号)文件的分配进行调整。
三、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拨付单位 | 合计(万元) | ||
合计 | 中央 | 省级 | |
阳店镇政府 | 30 | 0 | 30 |
大王镇政府 | 380 | 0 | 380 |
四、监督电话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示范区财政局 0398-2751077
示范区扶贫办 0398-2751265
附件: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关于巩固脱贫成果项目资金调整的通知(三示范乡振[2022]4号).pdf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