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部关于申请拨付脱贫家庭劳动力(监测对象)一次性开业创业补贴的公示
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有关要求,阳店镇栾村薛毕珍、柳金金、王苗静,3人申请脱贫家庭劳动力(监测对象)一次性开业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共计金额150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其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与示范区人力资源部联系。
联系电话:0398-2751039
附件:脱贫家庭劳动力(监测对象)一次性开业创业补贴明细表.xlsx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部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