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部关于三门峡好阳职业培训学校申请提升有关职业(工种)培训层次的公示
示范区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培训相关政策规定及全区技能培训提升工作实际需要,结合学校办学规模、设施设备、师资力量和年度年检结果,对三门峡好阳职业培训学校进行综合评审,经审查,该单位办学设备、场地、机构及人员配置符合相关专业设置标准,同意开展保育师(4-10-01-03)中级(四级)、计算机维修工(4-12-02-01)中级(四级)、家政服务员(4-10-01-06))中级(四级)、农业技术员(5-05-01-01)中级(四级)技能培训。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请与示范区人力资源部联系。
电话:0398-2751039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人力资源部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