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部关于劳动力转移就业重点监测村务员第四季度工资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摸清基层摸清基层农民工工作情况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人 社办[2021] 104号)要求,示范区人力资源部对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店镇劳动力转移就业重点监测村务员工资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00元。拟给许定民补贴,共计3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其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与示范区人力资源部联系。
联系电话:0398-2751039
附件:2024年第四季度阳店镇劳动力转移就业重点监测村协管员工资明细表.xlsx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力资源部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