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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8001-01-2024-0003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分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2024年2月1日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4-02-01 15:56

关于2024年2月1日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2-01 15:56
来源: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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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2751075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圆通路东段

邮    编:472000

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危废渣资源化升级改造项目

2024年1月11日

河南泓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09 国道南侧,河南中原黄

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9国道南侧,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厂区,主要新增1台富氧侧吹炉,年处理现有生产系统产生危废渣29000吨(干基),其中含铅物料19000t/a、含铜物料10000 t/a,综合回收铅、铜、铋、金、银等有价金属。

一、施工期:本项目依托现有厂区闲置区域进行建设。

(1)废气:严格落实工地“六个百分之百”和“两个禁止”;合理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管理。(2)噪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3)固废:项目所在区域基础阶段的土方工程较少,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4)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废水经收集后依托现有。

二、营运期

(1)废气:装卸及运输粉尘采用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炼铅阶段熔炼烟气依托厂区制酸系统进行处理,尾气经脱硫脱硝等措施后通过厂区150m主排气筒排放;炼铜阶段熔炼烟气、转炉烟气、各车间环境集烟均经各自预处理后依托厂区现状环集烟气处理系统处理,通过厂区150m主排气筒排放;铋精炼过程氯化除铅工艺废气采用两级湍冲塔+填料塔洗涤吸收,净化后尾气并入环集系统;铅电解废气采用滤筒+碱液吸收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特别排放限值、《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限值要求;氯气、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2)废水:主要为蒸汽冷却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新增)、冷却水外排水(新增)、烟气处理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烟气处理废水依托厂区现状污酸处理系统,不外排;生活污水经现状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厂区总排口,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厂区总排口,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后,经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主要为侧吹炉、各类泵、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各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配料收集粉尘、除尘灰全部返料利用;砷锑渣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水淬炉渣经毒性鉴定后依照鉴定结果进行安全处置。

2

云硕年产3200套智能设备扩建项目

2024年1月23日

洛阳聚益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纬六路、经二路交叉口

三门峡云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投资5000万元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进行扩建,建设“云硕年产3200套智能设备扩建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产能为年产7000套智能设备。

1、废气

焊接、打磨、激光下料工序均固定工位,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共同经1套布袋除尘器(依托现有)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依托现有)排放。人工喷塑固化生产线的喷塑粉尘负压收集后经二次回收设备(依托现有)回收,自动喷塑固化生产线的喷塑粉尘负压收集后经大旋风+二次回收设备(新建)回收,再共同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依托现有)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依托现有)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人工喷塑固化生产线的固化有机废气负压收集后经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依托现有)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依托现有)排放。该工序有机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相关要求。自动喷塑固化生产线的固化有机废气负压收集后经过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新建)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新建)排放。烤箱的天然气燃烧机、水份烘干通道和塑粉固化通道的天然气燃烧机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依托现有)处理后排入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脱脂废水、硅烷化废水和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激光切割机、冲床、数控折弯机、焊机、人工喷塑固化生产线设备、自动喷塑固化生产线设备、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在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定期保养及合理布局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的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②一般固废:废塑粉桶加盖收集后暂存于现有的一般固废暂存间,由原厂家回收利用。下脚料、焊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二次回收设备回收的塑粉收集后定期回用于生产。

③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槽渣、废活性炭、废污泥和废润滑油密闭暂存于现有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