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店村塑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委托河南普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店村塑料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aRHQJjFimesvJV0w-BC1w
提取码:lsgs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建议在公示其间。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oBQzH-pSn7jwyf2fb7FQQ
提取码:4or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店村塑料厂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店镇阳店村
联 系 人:赵经理 联系电话:13781012699
环评单位:河南普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15981946126
邮 箱:253002764@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公众在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等书面意见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阳店村塑料厂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