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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彭江华遗属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5-26 16:22
来源: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河南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退〔2007〕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教育文化局对其下属阳店中心学校教师彭江华(已亡故)的遗属情况进行了摸排和核对,核实情况如下:

阳店中心学校教师彭江华(已亡故)共育有两子,长子彭志远,2016年11月9日出生,现6岁,次子彭绍远,2020年1月31日出生,现3岁。2名遗属均属于子女未满十八岁尚未工作(劳动)的情况,符合享受生活困难补助条件。

现按照程序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31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附件:遗属困难补助申请名单.docx

联系电话:2751210;

电子邮箱:smxssfqzzb@163.com。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