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关于阳店镇帮扶项目资产(扶贫项目资产)确权主体变更的公告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关于阳店镇帮扶项目资产(扶贫项目资产)确权主体变更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操作细则(试行)》(豫农领办发〔2026〕13号)精神,按照“立足帮扶项目资产的帮扶属性, 坚持所有权、收益权尽量下沉”原则。为充分发挥村级主体作用,保障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惠民效益、赋能村级产业长效发展。阳店镇人民政府申请将原确权登记在阳店镇人民政府名下共计4处、79项,资产原值共计2219.616113万元的帮扶项目资产(扶贫项目资产),变更确权主体至对应村集体经济联合社。经7天公示无异议后,现将变更确权主体项目资产公告如下:
阳店镇集体经济合作项目一期,资产价值303.395502万元;西水头村阳光玫瑰种植项目,资产价值738.175381万元;阳店镇小河村食品加工厂车间建设项目,资产价值292.257181万元;阳店镇崤底反季节蔬菜大棚建设项目,资产价值885.788049万元。
监督电话:河南省监督电话:0371-65918607
三门峡市监督电话:0398-2806136
示范区监督电话:0398-2751265
附件: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帮扶项目资产(扶贫项目资产)确权主体变更台账(4).xlsx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作委员会
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