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关于调整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公示
大王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关于大王镇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调整的请示》(大政〔2022〕77号)通过认真审核,经研究,同意将大王镇红梨种植项目的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9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万元;南阳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万元,共计44.9万元,调整使用至大王镇现代蔬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求大王镇人民政府在守牢疫情防控底线同时,加快推进大王镇现代蔬菜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及衔接资金支付进度。根据要求,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
国家监督电话:12317
示范区监督电话:0398-2751265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财政局 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