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关于2022年巩固脱贫成果项目结余资金调整使用的公示
阳店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关于2022年阳店镇庙头村生产道路硬化项目结余资金用途的请示》、大王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大王镇关于2022年老城村大枣加工厂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结余资金用途的请示》来文已收悉,目前已实施的共计28个项目中25个项目均已竣工,资金已拨付到位,共结余项目资金53.944217万元。(阳店镇、大王镇、禹王路街道办事处3个公益岗项目未竣工)
经研究决定,现将结余资金53.944217万元用于大王镇公益岗位开发项目9.107714万元,用于阳店镇公益岗位开发项目32.794746万元,用于禹王路街道办事处公益岗位开发项目12.041757万元。根据规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国家扶贫监 督电话:12317
示 范 区财政局: 0398-2751077
示范区乡村振兴局:0398-2751265
附件: 2022年示范区财政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结余资金安排使用统计表 .xls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