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公开 > 乡村振兴 > 详情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级次调整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7-21 10:59
来源: 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支付进度,结合目前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以下两批资金进行调整使用。

一、将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76.73万元原用于《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外出务工就业劳务补助项目》,现调整使用至《大王镇公益岗工资补贴项目》34.314万元、《禹王路街道公益岗工资补贴项目》42.416万元;阳店镇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补助资金133.6322万元原用于《下庄村冷库建设项目(二期)》,现调整使用至《阳店镇公益岗工资补贴项目》119.7912万元、《大王镇公益岗工资补贴项目》13.841万元。

二、将大王镇、禹王路街道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73万元原用于《大王镇公益岗工资补贴项目》、《禹王路街道公益岗工资补贴项目》,现调整使用至《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30万元、《外出务工就业劳务补助项目》46.73万元;将大王镇、阳店镇第一批省级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3.6322万元原用于《大王镇公益岗工资补贴项目》、《阳店镇公益岗工资补贴项目》,现调整使用至《下庄村冷库建设项目(二期)》133.6322万元。

根据要求进行公示。

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级次调整的通知(三示财预字(2025)38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