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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七届人大九次会议第6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10-06 09:20
来源: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三示范区政文〔2022〕44号                                                                                办理结果:B


尊敬的郭菊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城乡一体化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的第6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镇化、城市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已逐渐成为城市化的重要内容,成为城市管理的重要部分,扮演城市管理的重要角色,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会秩序维护。近几年由于配套政策的不完善、监管机制制度不健全等原因,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矛盾纠纷问题越来越突出,诱发的影响社会稳定事件也越来越多,规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迫在眉睫。

一、物业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主要问题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代管禹王路街道、大王镇、阳店镇,其中禹王路街道办核心规划区目前有10个小区,86栋楼,共有住户2078户,2个小区有物业公司管理,8个小区为村自建小区,由村委代管;大王镇共1个社区,辖4个小区。目前,共建有33栋住宅楼,860套房子,入住468户,4个小区物业均已入驻,1个小区有物业公司管理,3个小区为门卫式物业;阳店镇一个社区,辖2个小区,16栋楼,入住512户,2个小区为门卫式物业。示范区大部分小区目前居住的都是本村村民,便于管理。但是通过工作组调研发现,辖区内小区管理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1.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责任不明确。目前大部分小区物业公司仅提供保洁、门岗服务,对于设施修缮、车辆放置、乱搭乱建、小区绿化等问题,采取推诿扯皮、放任不管的态度。

2.物管人员素质偏低。许多小区物业聘用人员多数文化程度低,没有经过专门培训就上岗,且老龄化严重,处理问题语气生硬、方法简单。

3.物管收费开支不透明。目前,各物业管理公司都未能做到明码标价收费,没有定期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管权。

4.小区物业费收缴困难,拖欠、不缴现象突出,物业公司举步维艰。业主群体庞大且分散,素质、想法和做法参差不齐,不愿自觉接受物业公司的管理。

二、为了改进物业管理现状,提高服务质量,重点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1.建立部门联管机制。一是加强对各小区前期物业的监管,重点抓好前期物业与新进物业的交接、业委会成立、开发商移交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查业委会选举备案、公共维修基金的提取使用程序,并做好预审批公示,将审批结果直接向小区业主公示,以增加审批透明度;二是对现已存在的小区违建严管、真查、实纠,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积极改善小区目前的脏乱差等情况,努力营造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三是全面摸排各小区物业纠纷的问题所在,加强对业委会组成人员的培训学习,由社区工作人员定期组织指导召开业主大会,做好小区民主自治管理工作,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指导与管理。

2.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小区宣传栏、公示栏等,物业公司及时将物管思路和经费使用情况等向业主进行宣传和公开,使业主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同时确保物业费用收支公开、透明。

3.建立物管与业委会的对话机制。定期举行座谈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增进共识,形成共建“安全、文明、祥和”小区的工作格局。

4.建立物业管理引入竞争及收费管理机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公司,规范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接受业主和业委会的公开监督,实行人性化管理,逐步树立物业公司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杜绝物业随意涨价。同时,提倡按质论价、优质优价、质价相符的收费标准,对拒缴物业费的业主要制定一个完善的制约措施。每年年终由业主代表大会、居委会、物业公司等代表共同评议当年工作成绩,根据合同服务项目的优劣给予奖励和处罚。

5.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物业管理职责指导指南,明确物业管理相关职责,推动和保障物业及其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