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节日·清明”主题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做好2018年清明节期间党员干部祭扫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背景与意义
清明节作为中华民族最具代表性和广泛性的重要传统节日之一,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在清明怀念逝者,祭祀祖先,缅怀烈士,蕴涵着丰富的思想文化内涵。为引导全区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激发爱国主义热情、深情缅怀革命先辈的丰功伟绩,示范区特举办2018清明节主题缅怀先烈活动。
二、活动主题
缅怀先烈志 共圆中国梦
三、活动时间、地点
2018年4月4日(周三)9:00-11:00;
大王镇贺村抗日战争纪念馆。
四、活动参与人员
示范区全体党员干部。
五、活动流程
活动由示范区办公室主任杨杰主持
1、参观纪念馆,聆听抗日战争先烈事迹。
2、全体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3、请示范区党工委副书记张光辉同志上前整理缎带;
4、敬献花篮、缅怀先烈;(消防大队安排礼兵敬献花篮)
5、八义士纪念塔默哀三分钟;
六、活动要求
(一)全体人员着深色(蓝黑、黑色)衣服,衣冠整洁、朴素。
(二)活动期间要求一切行动听指挥,态度庄重肃穆。
(三)4月4日8:50在创业中心楼前集合,统一乘坐大巴前往贺村抗日纪念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