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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关于转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2-10 09:36
来源: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现将《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给区直各乡、镇(街道办),请你们结合《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7】129号)一并贯彻执行。
        扶贫项目接受社会各界建议和监督,请将监督举报中心电话:12317和示范区监督举报电话:0398-2751265公布于各行政村,接受建议监督。
监督电话:0398-2751265

附件: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          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