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变更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规范管理切实发挥扶贫项目效益的通知》[豫脱贫办(2019)46号]文件精神,通过对项目库项目认真排查,2018年12月14日提前批复实施的2019年第一批扶贫项目中的《阳店镇库泉沟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阳店镇纸窝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庙头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三个项目,属于新规定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负面清单,不能使用中省资金。经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
已实施的《阳店镇库泉沟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阳店镇纸窝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庙头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三个项目涉计使用的中省资金共计105万元变更到《庙头村、柿子园村通村主道路硬化项目》中。
批复县级资金105万元用于已实施的《阳店镇库泉沟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阳店镇纸窝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庙头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三个项目。
监督电话:12317
监督电话:0398-2751265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财政局
2019年7月31日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