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三财预【2019】392号文件,为示范区下达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19万元。为进一步推动产业扶贫,为了加快进度激发产业扶贫发展的积极性,发挥产业发展支撑作用、不断提升贫困群众收入。按照文件的资金使用标准,现对2018年验收合格的:三门峡思瑞达农业种植有限公司、长青农牧产业扶贫基地、宝一讯电子有限公司、阳店镇产业培训基地共计4个产业扶贫基地剩余的40%奖补资金进行奖补共计14万元,对2018年验收合格的吉向阳、张新辉、秦占纲、赵电益共计4家产业扶贫大棚每个大棚奖补1万元共计4万元,剩余1万元用于2019年度阳店镇产业项目中。请各乡镇接此通知后,尽快将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中,并严格按照已确定项目使用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调剂或挪作他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接受纪监、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国务院扶贫办监督电话:12317
示范区扶贫办监督电话:0398-2751265
附件:省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分配表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财政局
2019年8月1日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