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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劳务派遣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8-26 17:33
来源: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研究,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50名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1.文秘类专业15名; 

2.经济管理类专业15名;

3.综合类(不限专业)20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以上学历。(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8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827日至2019年829(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报名地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创业服务中心419办公室 

报名材料: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  

(二)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思想观点、逻辑思维、口头表达能力及职位适应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从事大学生见习岗半年以上(按签订合同时间算起)表现优秀的,经见习单位出具证明可加2分;具有国家承认的初级职称的可加2分;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加4分。(加分项不累计计算,符合多项加分项取最高加分项分值。)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因自愿放弃产生聘用缺额的,经研究,可在报考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体检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按招聘岗位职数予以聘用。拟聘任人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不低于2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内实行2个月试用期,对不能胜任工作、不服从日常管理的、身体不适应所在岗位要求的,依据规定予以解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根据不同岗位及任职条件确定工资,综合工资在2700--4500元不等,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五、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6日     

  附件1: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劳务派遣报名表.doc

  附件2: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劳务派遣岗位专业分类计划聘用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