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小学2019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考察工作的通知
各镇中心学校、各用人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小学2019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察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原则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考察中既要听取领导的意见,又要听取群众的反映;既要看历史表现,更要重视现实表现,全面、深入地考察被考察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为通过笔试、面试和体检,进入考察程序的人员。
三、考察时间
2019年9月上旬—2019年10月中旬。
四、考察内容
针对不同的考察对象,重点考察以下内容:
(一)在职人员应重点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现已辞职的原在职人员,应到原工作单位了解其表现情况特别是辞职的具体原因。
(二)对已毕业但尚未就业的考生,重点考察其毕业后的现实表现等情况,同时到档案存放管理部门调取本人的档案等有关资料。
(三)要求有其他资格条件的,还应审查有关证书、材料的真伪。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审查后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合在事业单位任职的。
五、考察方法和程序
(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
本次考察由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文化局牵头,由各招聘学校抽调考察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设组长1人,每个考察组不少于2人。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方明军
副组长:李 鸣 杜 虹
成 员:赵晓斌 席 渡 袁 杨 彭 慧 叶俊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中心,席渡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依据实际情况,考察组分2个小组:
第一小组:
组长:段春生 成员:各用人单位校长和教务主任
第二小组:
组长:李 锋 成员:各用人单位校长和教务主任
(二)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进行。采用实地考察方式的,考察工作小组应到考察对象毕业院校、所在单位、居住社区(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等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掌握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采用信函考察方式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向考察对象毕业院校、所在单位、居住社区(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等发出公函,调阅档案,并请有关部门提供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等材料。
(三)考察内容
1.核准报考资格
(1)查阅被考察对象档案及有关资料,注意鉴别档案材料的真伪及档案材料是否连续、完整。
(2)对照报考条件,复核考生是否具备报考的资格条件。
2.调查内容
(1)到考生户籍所在地和常住地派出所了解其遵纪守法情况并出具相关证明。
(2)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老师)、同事(同学)、人事部门了解其工作、学习和品德等情况,由所在单位、街道(乡镇)或毕业院校出具组织鉴定。
(四)撰写考察材料
考察工作结束后,各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审查并填写《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考察登记表》,并交教文局审查盖章。“考察情况”一栏包括:
1.主要表现
2.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考察组成员签名。
4.考察组意见(考察是否合格,建议是否聘用)。
(五)汇总上报考察有关材料
汇总上报的考察材料包括个人档案、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考察登记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遵纪守法证明、现实表现情况证明等。
六、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将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报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聘用文件并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要求
(一)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人员要坚持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全面的考察,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其客观性、真实性和考察结论负责。
(二)自觉接受监督。考察工作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在考察过程中严禁吃、拿、卡、要,凡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
(三)实行考察工作回避制。回避对象包括: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人员。
附件1: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调阅档案函.doc
附件2:三门峡市城乡一体示范区公开招聘教师考察登记表.doc
附件4-5-6:遵纪守法、现实(在校)表现证明材料公函.doc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文化局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