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公告公示

示范区关于项目库备案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1-28 13:52
来源: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和三门峡市关于转发《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规范2019-2020年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9-2020年项目库建设情况公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一)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召开了两委会议,结合本村资源禀赋,围绕户脱贫、村集体经济壮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等条件,认真谋划未来二年扶贫项目。乡政府召开相关会议,对村级上报的项目进行真实性、必要性及预期效益和带贫机制等进行审核,区扶贫办亦多次组织行业部门、党政联席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定项目库入库项目,形成相关会议纪要及决议。
(二)区级层面入村入乡调研,出台政策给与支持。示范区组织各乡镇(街道办)、各村人员多次外出南阳、陕西  浙江宁波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开阔视野,激发创业意愿。
1、拟定方案政策。我们示范区拟定了几套扶贫政策包括:《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扶贫开发项目库管理办法(草案)》、《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范本)》给予政策支持。

2、加大资金支持。区财政局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了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财政投入,并列入2019年度预算。整合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资金,聚焦脱贫攻坚,形成脱贫合力。                          

3、动员社会参与。鼓励支持本行政区域内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积极参与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充分利用全国扶贫日和中国社会扶贫网等平台,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捐资助学、慈善公益医疗救助、支医支教、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扶贫活动。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参与“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与被帮扶地区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

二、严格程序,提高质量
为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项目库建设工作的意见,通过“户申请、村申报、乡镇初审、主管部门审核”等程序进行工作完善。各个行政村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对谋划的项目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在村务公开栏醒目位置设置脱贫攻坚公告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报告形式上报乡政府。乡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及建设内容、资金预算、预期效益等进行审核,审核后在乡镇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项目类别分类编制完善项目实施方案,上报示范区行业主管部门。示范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同财政局,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及扶贫资金规模,汇总筛选各行业主管部门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合理确定项目库储备规模,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项目纳入项目库并公告。
三、项目备案情况
项目入库情况:
2019年 35个项目2616.25万元,涉及5类。(基础设施项目10个1436.3万元;产业扶贫项目20个1070.25万元;公共服务项目3个49.7万元;金融扶贫项目1个30万元;能力建设项目1个30万元)

2020年 39个项目3378.894万元,涉及5类。(基础设施项目25个2479.134万元;产业扶贫项目11个824.76万元;公共服务项目1个15万元;金融扶贫项目1个30万元;能力建设项目1个30万元)

完善2018年度项目库:
2018年14个项目、总计546万,其中产业项目3个,基础设施项目11个;


监督电话:0398-2751265
附件: 1. 示范区项目表2018.xls
2.示范区项目表2019.xls

3.示范区项目表2020.xls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财政局
2018年11月28日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