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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扶贫项目资金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8-11-06 16:31
来源: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阳店镇政府上报的《关于阳店镇2018年度扶贫项目申请的请示》(阳政〔2018〕201号)文已收悉,通过认真审核,经区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决定,同意拨付市级专项财政资金60万元(三财预2018-546号)用于你单位上报的项目(详见附表),请抓紧时间按照批复计划组织实施并要求如下:

 一、项目安排要求。扶贫项目安排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符合群众需求。

二、坚持精准扶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精准用于贫困村、贫困户,要精准施策,因户施策,选准目标。根据2018年预脱贫人口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选择脱贫效益好的项目,切实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对脱贫攻坚的主导作用。

三、严格扶贫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三门峡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管理扶贫资金,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四、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要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过程跟踪问效,坚持“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核算、事后有决算”,确保于2019年一季度前完成项目建设及报账工作,同时要严格按照备案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扶贫资金。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监督举报电话:03982751265

 

附件:2018年示范区贫困村项目批复 .xlsx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