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三散”督察现场发现〔2019〕三门峡市 S0242号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三散”督察现场发现〔2019〕三门峡市
S0242号案件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二督察组:
12月17日,接到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二督察组交办的《省委省政府“三散”督察现场发现问题交办单》(〔2019〕三门峡市S0242号)后,示范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交办的问题
2019年12月15日,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大王镇(实为阳店镇)方家河村,存在无名燃烧点(燃烧树叶)。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该问题属实。
经调查,焚烧枯枝落叶地块为李曲村范占谋果园。经了解,非本人在田间焚烧枯枝落叶,为非本村闲散人员点燃枯枝落叶后去向不明。
三、处理情况
目前,阳店镇纪委与农业部门已约谈了李曲村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责令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写出书面检查材料,并处罚李曲村2000元。李曲村保证以此为戒,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加大秸秆禁烧巡查力度。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