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停办和转诊业务经办变更的通知
示范区参保居民: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停办通知
根据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三门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加快河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迁云上线计划的通知》(三医保〔2019〕90号)文件要求,全省将分批次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系统进行停机维护更新,三门峡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系统停机维护更新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18时至2020年1月15日24时。在此期间,示范区社保中心停止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项业务。
二、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诊业务经办变更
根据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工作的通知》(三医保〔2019〕69号)文件要求, 2020年1月1日起,示范区社保中心承担的转诊转院业务交由示范区人民医院全权受理,参保人员至市直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或市域外住院就医,必须经示范区人民医院办理转诊转院备案手续,未办理转诊转院备案且不符合急诊或精神疾病住院就医的,医疗费用报销待遇降低20%。参保人员至省内或省外就医医疗费用未直接结算的,持相关报销材料到示范区人民医院申请医疗费用报销,示范区社保中心不再接收外诊材料,医疗费用报销执行我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医院地址:示范区紫阳北路
联系人:李 强 咨询电话:0398-2787923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