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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关于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D411200000000201912250007号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9-12-29 11:42
来源: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示范区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关于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D411200000000201912250007号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省委省政府“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第二督察组:

12月26日,接到《省委省政府“三散”督察举报件交办单》(第14批举报件D411200000000201912250007号)后,示范区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 反映问题

    产业集聚区五原村陇海线铁路桥下南50米附近有一无名木屑加工厂,生产时锯末乱飞,场内扬尘严重。

    二、调查情况

    经调查,该问题情况属实。

    经调查了解,该木屑加工厂位于五原村陇海线铁路桥下南50米,紧邻居民区。业主在无土地、规划、环保等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加工木屑,被群众举报。根据《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46号),该木屑加工厂属于“散乱污”企业。

    三、处理情况

    2019年12月26日上午,示范区对该加工厂采取断电措施并继续予以取缔。预计2020年3月底取缔到位。

    四、下步措施

    一是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力量,对“散乱污”积极举报。

    二是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主动作为,进一步对辖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散乱污”进行彻底取缔。同时,加强巡查,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生产。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