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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大王镇南阳村设施农业日光温室建设项目实施的批复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9-03 09:43
来源: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示范区

大王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关于大王镇南阳村设施农业日光温室建设项目》(政【2020】67号)文已收悉,通过认真审核,经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研究,同意批复该项目组织实施,要求抓紧时间按照批复计划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安排要求。扶贫项目安排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符合群众需求。

二、坚持精准扶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精准用于贫困村、贫困户,要精准施策,因户施策,选准目标。根据2020年预脱贫人口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选择脱贫效益好的项目,切实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对脱贫攻坚的主导作用。

三、严格扶贫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三门峡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管理扶贫资金,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四、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要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过程跟踪问效,坚持“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核算、事后有决算”,同时要严格按照备案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扶贫资金

 

 

接受社会监督  全国监督电话:12317

示范区监督电话:0398-2751265

 

附件:大王镇南阳村设施农业日光温室项目计划实施统计表.xlsx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