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示范区2020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且 未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5号)中“讲课答辩最终成绩合格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在下一年度参加评审时可以不再进行讲课答辩”的规定,结合2020年度示范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讲课答辩分数和职称评审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度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未通过,但讲课答辩学科成绩位居前80%的1名人员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单位 | 专业 |
1 | 樊松茂 | 灵宝市大王镇第一小学 | 小学语文 |
公示期: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17日
公示电话:0398-2751976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