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三门峡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三扶贫办〔2017〕70号)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本次分配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合计1187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961万元,省级专项资金226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三门峡市财政局、三门峡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三财预【2021】484号)文件进行分配。
三、扶贫资金分配情况表
拨付单位 | 合计 | ||
合计 | 中央 | 省级 | |
阳店财政所 | 837.7 | 677 | 160.7 |
大王财政所 | 349.3 | 284 | 65.3 |
四、监督电话: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示范区财政局 0398-2751077
示范区扶贫办 0398-2751265
附件:关于下达2021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三示财预字〔2021〕603号).pdf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