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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发布日期: 2021-08-03 16:48
来源: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示范区


示范区各有关经营者:

近期,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再次呈蔓延态势,为加强疫情防控,进一步规范民生必需品、防疫物资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对各有关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总体要求

经营者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

二、具体要求

(一)保障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供应。经营者及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口罩、消杀用品等防疫物资和粮、油、肉、菜、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价格稳定,全力保障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供应,承担社会责任。

(二)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

二是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三是要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三、开展自查

目前我市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货源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建议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将持续开展价格监管工作,严肃查处借防疫之机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可拔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分局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