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关于巩固脱贫成果项目资金调整、项目变更实施的公告
示范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库,已入库的《精准防返贫救助》项目涉及资金70.48万元,《大王镇公益岗位开发项目》涉及资金46万元,《禹王路街道办事处公益岗位开发项目》涉及资金11.28万元,《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涉及资金66.54万元。
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文件精神,《精准防返贫救助》项目不符合衔接补助资金使用规定,结合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对公益岗、益贫岗审批情况,依据实际需求,现将已批复的《精准防返贫救助》项目变更实施为《阳店镇镇公益岗位开发项目》资金52.89万元。调整《禹王路街道办事处公益岗位开发项目》资金为37.53万元,《大王镇公益岗位开发项目》资金为29.04万元,《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资金为74.84万元。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全国监督电话12317
示范区监督电话0398-2751265
附件: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项目资金调整、项目实施变更统计表.xls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