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市纪委第七监督检查室到示范区(高新区)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7月2日,市纪委第七监督检查室负责人史少罡、副主任王晓伟等一行深入示范区(高新区)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区纪工委监工委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
史少罡一行先后到示范区(高新区)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三门峡油库、中裕燃气、高新区常青藤幼儿园、大王镇敬老院、幸福里养老公寓等地进行实地察看,对各场所内的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灭火器、室内消防栓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电器线路敷设是否规范;煤气罐存储及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餐饮食品安全是否符合标准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详细询问相关负责人,深入了解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监管执法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监督检查组强调,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学校及养老机构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力抓好各自领域的安全工作,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摆在工作的重中之重,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加强监察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管理作用,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挺到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第一线,有效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三门峡油库
▲中裕燃气
▲高新区常青藤幼儿园
▲幸福里养老公寓
▲大王镇敬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