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财政局:贯彻落实全省财会监督工作暨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部署会
3月28日,示范区(高新区)财政局召开专项会议贯彻落实全省财会监督工作暨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部署会。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就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财政局领导班子,各科室、财政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意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系统谋划和重要决策,是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的重要顶层设计,是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做好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为推进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意见》的核心要义和内涵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要及时宣传学习《意见》精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依法依规履行财会监督职责,以专项行动实际成果推动《意见》落地见效。重点做到“五个到位”,一是责任落实要到位,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二是谋划组织要到位,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抓实工作重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三是措施跟进要到位,围绕重点,细化措施,精准发力,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确保问题有效解决。四是整改问责要到位,坚持系统观念,把“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起来,力求整改见底、问责到位。五是沟通协作要到位,加强工作对接和协调联动,保障专项行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