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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提醒告诫书

发布日期: 2022-01-07 09:33
来源: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示范区

 

各有关经营单位:

2022年春节将至,全国新冠肺炎疫情再次呈现延态,为加强疫情防控,进一步规范民生必需品、防疫物资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现对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如下提醒告诚:

一、总体要求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稳定价格水平。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

二、具体要求

(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者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毫不放松防疫物资价格工作,服务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大局。坚决杜绝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维护防疫物资价格稳定,做好防疫物资保供稳价工作。

(二)商场、超市、集市经营者在节日期间,要依法经营,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促销活动中,杜绝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示。各类经营者不得趁节日、疫情防控期间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三)公路交通运输经营者,严禁趁节日交通繁忙之际违规上调票价、价外价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三、开展自查

各行业经营者应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诚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各行业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