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脱贫劳动力生活费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支持转移就业脱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71号)要求,经审核,拟给予三门峡市湖滨区淄阳源职业培训学校脱贫劳动力生活费补贴40人(名单见附件),共计金额8400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与示范区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保科联系。
联系电话:2751635
附 件:关于脱贫劳动力培训生活费补贴资金的公示.pdf
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