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市场监管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助力城乡经济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流程
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示范区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助力城乡经济繁荣发展,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全面贯彻落实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十项举措的通知》(三政办〔2022〕19号)文件精神,多措并举助推全区经济发展。
一、为什么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一是持照经营合法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章第六十八条“未经设立登记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因此,所有市场上的经营者都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才能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办理营业执照是跨进市场的第一道门槛,为后期获得财政补贴、低息银行贷款、扩大经营规模以及网上直播带货等奠定基础。
二是政策支持优惠多多。《三门峡市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十项举措的通知》,一方面是为符合条件的新开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入规纳统企业提供财政补贴、贴息支持以及创业奖励;另一方面是放宽准入门槛,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流程,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印章(包括法人章、发票章、财务章和公章),同时加大小微企业减税力度。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以一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并享受减征地方“六税两费”。另有,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适用范围
本次市场主体培育优惠举措适用于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辖区内所有新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合作社。
三、设立登记办理方式
一是线上一网通办。如需办理业务可登录“河南省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进行操作和资料下载;也可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三门峡市站点(http://smx.hnzwfw.gov.cn)进行网上办理;还可以在手机上下载“豫事办”APP或在手机支付宝里搜索下载“豫事办”小程序进行办理。
注意:网上办理要先点击下载“掌上工商”APP。 二是到市场监管局现场办理。经营者可以携带智能手机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行政服务审批大厅或大王市场监管所、阳店市场监管所服务台办理。 联系电话:0378-2751088 三是派驻专人到镇(街道)、村(社区)集中办理。各镇(街道)、村(社区)可以提前收集本辖区办理市场主体的意愿,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各自业务需求情况派驻专人到各镇(街道)或者各村(社区)一对一指导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