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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退休职工遗属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1-02 09:22
来源: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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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退〔2007〕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委托教育文化局、大王镇人民政府对死亡退休职工的遗属情况进行了摸排和核对,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王镇中心学校(1人)

苏昌盛

二、大王镇人民政府(1人)

史寅生

以上2人的遗属关系为夫妻,经核实属于无固定收入来源,符合享受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现按照程序对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

附件:遗属困难补助申请名单.docx

联系电话:2751210

电子邮箱:smxssfqzzb@163.com。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