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2019年度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04.8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1.8万元,下降14.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21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5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21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29万元,占52.06%;项目支出105.23万元,占47.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04.8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1.8万元,下降14.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1.8万元,下降31.68%。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支出4.53万元,占2.06%;节能环保支出10.32万元,占4.7%;城乡社区支出54.85万元,占24.99%;住房保障支出8.14万元,占3.7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1.67万元,占64.54%。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2.38万元,支出决算为21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823%。其中:
1、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22.38万元,支出决算为114.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39%。
2、项目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32万元,完成预算的172.8%,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4.32万元,完成预算的172.8%。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3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交保险、检车及油卡充值。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的年初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开展各项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能够很好的完成绩效管理。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能够很好的完成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管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2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19%。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5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