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告公示 > 详情

2019年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考察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8-25 16:59
来源: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根据《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有关规定经过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程序,确定考察对象2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时间:2019年8月25日--2019年8月28日。

三、考察内容:根据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在校或在职期间的政治素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业绩、遵纪守法情况,以及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表现情况。

四、考察方式:

1、对于2019年应届毕业生,委托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同时由所在学校(学院)提供《×××同志现实表现情况鉴定》,审查考生全套档案资料。考察组有重点地进行考察座谈了解。

2、往届毕业生在职人员,或者曾经在一个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的往届目前待业人员,委托所在工作单位或原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同志现实表现情况鉴定》,审查考生全套档案资料。考察组有重点地进行考察座谈了解。

五、考生材料准备

1、2019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学院)提供《×××同志现实表现情况鉴定》,A4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并附上负责老师姓名及联系方式。

2、往届毕业生在职人员,或者曾经在一个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的往届目前待业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原工作单位提供《×××同志现实表现情况鉴定》,A4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并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考生本人全套档案材料原件(已入党的需提供全套党员材料)。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

5、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6、所有进入考察人员需由户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学院)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重点说明考生在校期间有无违法违纪等行为);往届毕业生中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目前待业人员由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

7、所有进入考察人员需提供个人总结(包含如下信息:个人基本情况、政治思想状况、学习工作情况、政治面貌情况、学生干部任职情况、获得荣誉奖励、特长爱好等),要求A4纸质版一式一份。

8、填写完整的《政治审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见附件2)。

9、获得奖励、荣誉及学生干部证明原件。

10、个人免冠蓝底渐变标准照片1寸6张、2寸6张。

六、有关要求

1、对目前有工作单位或曾在一个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的考生,应提前告知相关信息,对隐瞒不报、影响考察的人员,视为弄虚作假,取消引进聘用资格。该招聘岗位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时如发现考察对象受过刑事处罚、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受到处分、正在接受执法执纪部门调查、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不能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明,以及其它原因不能引进的,取消引进聘用资格。该招聘岗位按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察期间,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与报名登记表上联系方式一致),以便随时联系,同时及时关注示范区官网。如因联系不上本人导致无法进行考察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4、8月28日24:00时前,请所有考生或考生所在学校(学院)、现(曾)就职单位,务必将以上所需材料通过中国邮政快递机要邮件,邮寄至示范区组织人社局417室;周边县(市、区)考生也可将上述材料自行送达示范区组织人社局417室。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示范区组织人社局说明情况。

邮寄报送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园通路中段创业服务中心417室。

联系电话:0398—2751039

附件:1.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9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进入考察人员名单.doc

      2.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政治审查表.doc

    

中共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工作委员会

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19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