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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第二批扶贫项目的批复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3-04 16:00
来源: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示范区

 关于2020年第二批扶贫项目的批复公告


大王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关于大王镇2020年度扶贫项目实施的请示》(大政【2020】13号)文已收悉,通过认真审核,经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同意批复你单位申报的

大王镇特色农产品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组织实施,请抓紧时间按照批复计划组织实施并要求如下:

 一、项目安排要求。扶贫项目安排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贫困村和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符合群众需求。

二、坚持精准扶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要精准用于贫困村、贫困户,要精准施策,因户施策,选准目标。根据2020年预脱贫人口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选择脱贫效益好的项目,切实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对脱贫攻坚的主导作用。

三、严格扶贫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三门峡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乡级报账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管理扶贫资金,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四、切实加强项目管理。要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过程跟踪问效,坚持“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核算、事后有决算”,同时要严格按照备案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扶贫资金

接受社会监督  全国监督电话:12317

示范区监督电话:0398-2751265

附件:2020年第二批项目统计表.xlsx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