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职教园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灵宝市人民政府会现将2020年度职教园区拟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灵宝市2020年度第六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用途
拟征收土地位于灵宝市大王镇冯佐村、小北村、新店村,征收后的土地用途为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位置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灵宝市2020年度第六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拟征收大王镇冯佐村集体土地12.5349公顷(其中耕地6.9861公顷、园地0.6498公顷、农村居民点4.6170公顷);小北村集体土地3.6095公顷(其中耕地3.4567公顷,农村居民点0.0655公顷);新店村集体土地16.9244公顷(其中耕地10.2323公顷、园地3.3509公顷、农村居民点1.7303公顷),共计33.0688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根据《三门峡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结果报告》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三政【2013】66号文据实补偿。
五、拟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社保安置、就业安置、住宅安置的方式进行妥善安置。
六、自然资源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开展拟征收土地的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本公告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0年8月16日前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以书面形式送达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特此公告。
附图:
2020年7月9日